A22、(1) 如視覺障礙投資人臨櫃辦理開戶,證券商應派專人協助填具相關開戶文件。因其無法親自閱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開戶契約相關內容,視覺障礙投資人可請一名明眼人親友當見證人,如確實有困難無法由親友協同者,經客戶同意並採適當的控管措施後,可由非經辦開戶人員配合協助辦理。
(2) 如視覺障礙投資人無法親簽時,處理方式如下:
A、如用印章代替簽名者,得經親友或社福機構人員或非經辦開戶人員任一人簽名證明。
B、如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替簽名者,依民法第3條第3項規定,須經2人簽名證明(即2位見證人),即親友或社福機構人員或非經辦開戶人員任二人簽名證明,始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3) 如不方便臨櫃辦理開戶,為服務視覺障礙投資人,證券商可接受客戶要求派員至客戶所在地辦理開戶之前置作業,相關作業方式比照臨櫃辦理提供之服務。
(4) 視覺障礙投資人因無法親自閱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開戶契約相關內容,開戶人員應朗讀開戶契約「重點內容」給客戶聆聽,確認客戶已清楚有價證券交易之權利及義務後,見證人應於開戶契約內開戶同意書空白處註明『客戶經□□□朗讀開戶契約重點內容,已清楚權利義務』字樣,見證時間及地點由見證人親自簽名並註明身分證字號,並留存見證人身分證影本及連絡電話。
(5) 倘投資人為意識不清無法確實表達本人之意思者,應婉拒其開戶。
(6) 引導視覺障礙投資人使用電話下單、語音下單等方式進行交易,營業員再以電話做成交回報。
(7) 證券商從業人員對視覺障礙投資人服務注意事項如下:
A、主動打招呼、詢問需求,並提供正確的引導方式。
B、傳遞正確訊息(以時鐘方位告知位置)、協助取物並放置手上。
C、如何引導視覺障礙者(
愛盲基金會http://www.tfb.org.tw/):
(A) 問:詢問協助─主動詢問視障朋友,是否需要協助?
(B) 拍:輕拍手背─視障朋友需要引導協助時,會以手背輕觸對方的手背,然後將手輕扣在您的手肘部位,接受您的引導。
(C) 引:引導行進─引導視障朋友時,請略在前保持半步至一步距離,並讓視障者走在您的右後方,但有特殊習慣之視障朋友不在此限。
(D) 報:報導路況─引導時,路況若有變化,如:高低差、坑洞、障礙物,應提前告知視障者,依其步幅為衡量,告知如何通過。遇上方有障礙物,應助其以手觸摸邊緣,帶引低身通過。